姓名 |
| 性别 |
| 毕业院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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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时间 |
| 学历 |
| 学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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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养方式 | (非定向/定向/委培) | 身份证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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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| 基层服务期起始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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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电话 |
| 备用(家人)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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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籍所在地 | 省(市、区) 市 县(市、区) |
基层就业工作单位 | (实际工作的基层单位,与在职在岗情况调查表单位一致) |
本人银行卡卡号 | (毕业生本人银行卡) |
本人银行卡开户行 | (具体到开户银行支行) |
资助类型 | [ ]学费补偿 [ ]助学贷款代偿(二选一) |
本人承诺 |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资料真实,如有虚假,愿承担相应责任。 本人签字: 年 月 日 |
实际交纳学费金额 | 经审核,该同学在校期间实际缴纳学费共计 元。
学校财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|
助学贷款学费 本金金额 | 经审核,该同学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于学费的本金金额共计 元。在我校未申请过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。 联系人: 联系电话: 学校资助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|
补偿代偿资格及 金额审核意见 | 经审核,该同学符合宁夏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资格,同意给予其[ ]学费补偿 [ ]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共计: 元。 (不符合资格条件,在此标记具体原因并反馈学生) 高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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