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
认定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(部):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精准识别学生家庭经济状况,落实国家资助政策,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作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摸底,根据《宁夏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,现就我校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认定范围
全体在校本科生
二、认定程序
1.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,学生线上通过学工系统“家庭经济困难认定”模块进行申报,申报时间为9月3日8:00-9月7日18:00,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,无法补充申报;
2.各学院(部)应成立以辅导员(班主任)为组长,班干部、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议认定小组,进行认定。班级评议认定时间为9月8日10:00-9月10日10:00,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,无法补充认定;
3.班级评议小组认定后提交学院(部)认定工作组,学院(部)认定工作组通过会议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级,定级结果由各学院(部)通过学工系统“家庭经济困难认定”模块进行审批,定级审批时间段为9月10日10:00-9月12日14:00,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,无法补充认定;
4.认定结果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(部)要认真学习贯彻资助政策,使学生人人周知,并严格按照程序,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,为下一步评审2025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、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及其它资助工作打好基础;
2.请各学院(部)将认定工作组人员名单等相关资料(附件2中的4、5、7)纸质版经主要领导签字、并加盖公章后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121办公室,电子版(附件2里的4为PDF版、5、7为EXCEL版)发送至邮箱124226764@qq.com,截止时间为9月17日10点前。
联系人:丁老师 联系电话:0954-2079587
附件:1.学工系统“家庭经济困难认定”模块线上操作流程
2.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需提交的材料
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
2025年9月3日